全称与简称
写文章经常遇到字数比较多的专有名词,为了叙述方便,经常是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,以后用简称。有些简称因为太流行了,以致好多人不知道它确切的全称名字。还有古籍书名、卷数或篇目,也有全称和简称之分。
我们现在坚持的原则是全则必须全、简则必须最简,最忌不全亦非最简。
一、党政军方面的名词
“八路军”是简称,其全称是“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”,成立后不久即改名为“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”。
“新四军”是简称,其全称是“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”。
抗日战争时期,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统一编入国民革命军序列,所以写国民革命军的历史必须包含八路军、新四军,也不能在叙述了八路军、新四军如何如何之后再说国民革命军(或简称国军)如何如何。
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”是简称,其全称是“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”。而“中国共产党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”“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”等表述不准确。中国共产党的程序是这样的:首先召开“中国共产党第×次全国代表大会”,选举产生“中国共产党第×届中央委员会”,这样“中国共产党第×次全国代表大会”就完成了使命;然后新选出的“中国共产党第×届中央委员会”举行第一次会议,即“中国共产党第×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”(简称中共×届一中全会),选举产生第×届中央政治局、政治局常务委员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。我们各种组织基本都采用这种程序。
“××市政协”是简称,其全称是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××市委员会”。“政协××市委员会”则是既不全又不最简的名称,不提倡使用。政协召开的会议,则应表述为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××市第×届委员会第×次会议”,最简称则是“××市政协×届×次会议”。
“统战部”作为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的一个组成部门,也是简称,好多人忘记了其全称“统一战线工作部”。
二、古籍书名、卷数或篇目
古籍书名、卷数或篇目,使用简称比较多,但简称不规范的很多。
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是使用很普遍的一种表达法。有人说没有标出卷数来不易查找,于是就使用《史记》卷六《秦始皇本纪第六》,这就是全称了。
二十四史中,有很多列传是多人的合传,比如:引用《三国志》中虞翻的传,那篇全称应该是“《三国志》卷五十七《吴书十二 虞陆张骆陆吾朱传第十二》”。有好多人注的是“《三国志》卷五十七《吴书·虞翻传》”或“《三国志》卷五十七《吴书十二·虞陆张骆陆吾朱传第十二》”或“《三国志·吴书·虞翻传》”“《三国志·吴志·虞翻传》”。“《三国志》卷五十七《吴书·虞翻传》”既不是全称又不是最简。“《三国志》卷五十七《吴书十二·虞陆张骆陆吾朱传第十二》”犯的错误是多了个中圆点,因为《吴书十二》就是《虞陆张骆陆吾朱传第十二》,而不是《虞陆张骆陆吾朱传第十二》为《吴书十二》的一部分。“《三国志·吴书·虞翻传》”貌似最简,其实不规范,因为“虞翻传”不是一个篇目。《三国志》由《魏书》《蜀书》《吴书》组成,而不是《魏志》《蜀志》《吴志》,所以不用“《三国志·吴志·虞翻传》”。其最简表达法应该是“《三国志》卷五十七”。有些书的卷数很多,用阿拉伯数字也是完全可以的。
古籍中经常遇到“本传”之类的词。比如叙述孔颖达的事迹提到“旧唐书本传”,就是《旧唐书》中孔颖达的传,具体是《旧唐书》卷七十三《薛收姚思廉颜师古令狐德棻孔颖达列传》。加标点时不能搞成《旧唐书·本传》,而应是“《旧唐书》本传”。
古籍中还经常遇到诸如“新旧唐书”“辽宋金史”等简称,如何标点?我们见到的有“新旧《唐书》”“辽宋金《史》”或“新、旧《唐书》”“辽、宋、金《史》”等。其实这样不是太合理,因为“新”“旧”“辽”宋”“金”是书名的一部分,理应位于书名号内,所以将它们标成《新、旧唐书》《辽、宋、金史》是不是更合理呢?
与书名连续简称类似,还有同书篇目的连称问题,如“史记项羽本纪高祖本纪”如何标点?《史记·项羽本纪高祖本纪》《史记》《项羽本纪》《高祖本纪》等都不合理。这也应该在其中加一个顿号,即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、高祖本纪》。而“史记项羽高祖本纪”就应该标为《史记·项羽、高祖本纪》。